因應稅籍登記規則新制,112年1月1日起,為健全稅籍資料的正確性及完整性,網路銷售營業人稅籍應登記項目新增「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及「會員帳號」,且應於網路銷售網頁及相關交易應用軟體或程式清楚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以方便消費者辨識,提升交易資訊透明度。因應新制即將上路,該局提醒營業人以下相關措施及輔導期間:
一、自112年1月1日起,營業人新申請稅籍設立登記且設立時即有從事網路銷售者,應依新制規定辦理。但個人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網路銷售者,當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達新臺幣8萬元,勞務4萬元】,則暫免申請稅籍登記,尚無新制規定的適用。
二、營業人於112年1月1日以後辦妥稅籍設立登記,惟其後始從事網路銷售;或111年12月31日以前已辦妥稅籍登記,而於112年1月1日以後始從事網路銷售;或111年12月31日以前已辦妥稅籍登記且至112年1月1日仍有從事網路銷售,均應於規定期限內申請變更登記,增列前揭網路銷售應登記事項,並公示稅籍登記資訊。
三、為利111年12月31日以前已辦妥稅籍登記且至112年1月1日仍有從事網路銷售的營業人有充分時間依循新制規定辦理,財政部已訂自112年1月1日至同年4月30日止(計4個月)為輔導期間,營業人 於輔導期間內未依規定辦理變更登記增列網路銷售應登記事項者,免處行為罰。112年5月1日起輔導期屆滿後,該等營業人未依前開規定申請變更登記者,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6條第1款有關未依規定申請變更登記的規定處罰。
因應稅籍登記新制,故需請店家留意並確認稅籍登記,並須更新您網站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
1.稅籍設立登記確認與更新
因各區國稅局要的資料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您可以與您的配合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直接與您營業所在地區的國稅局電話洽詢相關登記事項需要提供什麼,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2.網站需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
請登入後台與網站內新增「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建議可以再置底選單(頁腳選單)內新增您商店的抬頭統編,請參考以下設定方式:
請登入meepShop後台,點選 ①商店設計 -> 選單目錄 ② 選擇 置底選單(預設) ③ 在右方頁面按enter 設定新的項目並將您商店的抬頭統編輸入 ④ 按右上方『儲存』
⑤ 點選頁面設計 ⑥選擇首頁並按右下方編輯按鈕
⑦ 選取頁面設定 ⑧ 將頁腳選單開啟 ⑨ 按右上方『儲存』
以上即完成設定,請您再回到您商店前台確認頁腳是否有顯示喔!